第一章 總 則
第一條 為促進各項工作的規(guī)范化、制度化和科學化,理順管理程序,提高工作效能,根據(jù)《公司法》、公司章程,制定本規(guī)則。
第二章 工作職責
第二條 執(zhí)行董事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,代表股東權益,在法律法規(guī)及公司章程規(guī)定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職權、履行義務,對股東負責。總經理主持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,根據(jù)《公司法》、公司章程履行職責,開展工作。黨支部書記按照有關法律法規(guī)和黨的相關規(guī)定履行職責,開展工作。公司監(jiān)事按照《公司法》和公司章程履行職責,開展工作。公司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經營管理人員,協(xié)助總經理工作,并按照工作分工,在自己的職權范圍內履行職責,開展工作。
第三章 會議制度
第三條 公司實行公司班子會、總經理辦公會、專題會會議制度。
第四條 公司班子會
公司班子會由執(zhí)行董事召集并主持。會議議題由辦公室匯總,執(zhí)行董事審定。會議通知由執(zhí)行董事簽發(fā)。公司總經理、黨支部書記、監(jiān)事、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經營管理人員參加,辦公室負責人列席會議,其他列席人員由會議召集人根據(jù)會議內容需要確定。辦公室負責做好會議記錄,并整理起草、印制分發(fā)公司班子會決議和會議紀要。公司班子會每年召開不少于4次。
會議的主要任務是:研究決定提報集團的重要請示報告事項;落實“三重一大”議事制度,研究決定重大決策、重要人事任免、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(10萬元以上)資金運作等事項。
第五條 總經理辦公會
總經理辦公會由總經理召集并主持。會議議題由綜合部匯總,總經理審定。會議通知由總經理簽發(fā)。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經營管理人員參加。綜合部負責人列席會議,其他列席人員由會議召集人根據(jù)會議內容需要確定。綜合部負責做好會議記錄,并整理起草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,由辦公室印制分發(fā)??偨浝磙k公會根據(jù)需要隨時召開。
會議的主要任務是:研究實施生產經營計劃、發(fā)展計劃;研究編制提交集團的財務預算、利潤分配方案;研究員工福利、職工培訓、安全生產、企業(yè)穩(wěn)定、市場營銷、質量管理、標準管理、工程管理、人力資源配置、勞動用工管理、日常經營管理;研究制定公司各項生產管理制度,建立并完善管理體系;研究擬訂公司管理機構設置、人員編制方案;研究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中向上級請示報告的重要問題及重大情況;通報經理層日常工作;研究解決臨時遇到的突出問題;研究討論提交集團審批和公司班子會決議的“三重一大”事項;研究決定向職代會報告的事項;研究解決集團或公司班子會授權的其他職權范圍內的工作。
第六條 專題會
專題會經總經理同意,根據(jù)工作需要由公司相關領導召集,分管范圍內的相關部室負責人參加會議。涉及兩位以上領導分管的工作的,可共同召集會議。通知和會議紀要由分管領導審簽,總經理簽發(fā);會議由牽頭部室負責做好會議記錄,并整理起草專題會議紀要,由辦公室印制分發(fā)。
會議的主要任務是:研究協(xié)調公司分管領導分工職責范圍內的日常業(yè)務工作和專門問題;協(xié)調解決分管工作之間有意見分歧的問題;研究協(xié)調需提交總經理辦公會或公司班子會研究決定的有關問題。
第四章 公文處理
第七條 公文簽發(fā)
(一)公司公文
1、向集團報送的各類請示,公司班子會研究決定的“三重一大”決定事項,由分管領導和總經理審簽,執(zhí)行董事簽發(fā)。
2、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部署安排,總經理辦公會決定事項,公司開展的專項工作部署、方案等,由分管領導審簽,總經理簽發(fā)。
(二)會議紀要
公司班子會需要形成會議紀要的,由總經理、支部書記、監(jiān)事會簽,執(zhí)行董事簽發(fā)??偨浝磙k公會議需要形成會議紀要的,總經理簽發(fā)。專題會議需要形成會議紀要的,由分管領導審簽,總經理簽發(fā)。
第八條 收文處理
收到需要辦理的各類公文、函件,由辦公室提出擬辦意見,經公司領導簽批后交由相關部室辦理。收到上級單位和有關部門的正式文件和會議材料,報執(zhí)行董事和總經理閱;收到需要公司主要領導參加的會議或活動通知、電話記錄、傳真等,報執(zhí)行董事和總經理閱并參加,需分管副職或部室負責人參加的由總經理批示安排;收到關于生產經營管理安排部署的文件、電話記錄、傳真等,報執(zhí)行董事閱知,總經理批示辦理。收到需要部室工作人員參加的會議或活動,可由分管領導閱辦。公司領導和部室開會帶回的文件、領導講話等會議材料,要及時、完整地交辦公室文秘人員登記、辦理、歸檔。各部室接辦文件后,應在規(guī)定的期限內辦結;緊急公文,隨收隨辦。凡請示件已同意或需答復的,承辦部室均應擬文批復;不同意的也應以其他方式通知來文單位,并說明理由。
第五章 科學決策
第九條 各部室提請會議研究決定的重要決策建議,應以基礎性、系統(tǒng)性的調查研究或發(fā)展規(guī)劃為依據(jù);涉及其他有關部室,應充分協(xié)商;涉及新項目建設、對外投資、合資合作等事項的,要通過召開專家鑒定會、分析論證會等,廣泛征求和吸收專家意見。
第十條 嚴格執(zhí)行經集團批準的財務預算。公司財務報銷實行審批制度,經審批同意的,方可報銷。金額低于2萬元(含)的,由申請部室經辦人,經部室負責人、財務部負責人、分管領導審核,總經理批簽;金額超過2萬元,由申請部室經辦人、部室負責人、財務部負責人、分管領導審核,總經理、執(zhí)行董事共同批簽。資金涉及超過10萬元(含)的大額度支出,經公司班子會通過后方可執(zhí)行。經公司班子會研究決定的合同執(zhí)行,依據(jù)進度正常支付,由總經理批簽。遇到安全生產等特殊緊急事態(tài),如不及時辦理會造成損失的,總經理與執(zhí)行董事可先口頭溝通,總經理先行簽批辦理,事后按程序補辦。
第十一條 制定公司制度應由主辦部室牽頭,會同相關部室研究,成稿后,上會前,由辦公室牽頭開展合規(guī)合法審查,確保制定出臺的制度文件符合國家法規(guī)、行業(yè)規(guī)范,契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實際。
第六章 紀律和作風
第十二條 公司全體員工要認真學習、模范遵守廉潔從政的各項規(guī)定,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(guī)定、省委十條辦法和市委九條意見,嚴于律己,勇于擔當,積極作為,扎實工作。
第十三條 嚴格執(zhí)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。公司中長期發(fā)展規(guī)劃、對外投資合作、固定資產處理、干部人事調整、機構設置變更等重大事項要及時向集團請示報告。“三重一大”事項要向公司班子會報告,實行集體決策。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的重要事項要及時向總經理報告。公司各分管領導、各部室要嚴格按規(guī)定的審批權限和工作程序辦理分管范圍內的業(yè)務工作,不得越權、越位。對領導交辦的事項,經辦人要按領導要求,及時辦結,并向交辦領導報告。
第十四條 嚴格組織和工作制度。公司全體員工要嚴格遵守各項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、財經紀律和工作紀律,嚴守機密,堅守崗位,盡職盡責。各部室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,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。
第十五條 上級或外省、市領導、客戶來公司視察指導、聯(lián)系工作,由有關分管領導、部室提前向集團和公司主要領導匯報,重要來賓按程序報集團,并告知公司辦公室,統(tǒng)一協(xié)調、安排接待。一般來客,按照對口原則陪同、接待,并嚴格控制餐標和陪同人數(shù)。未經公司辦公室簽字同意,財務部不予報銷日照境內的招待費。
第十六條 執(zhí)行董事和總經理一般不同時離開日照,溝通一致后,方可請假。執(zhí)行董事或總經理離開日照時,由公司辦公室提前1天向集團請假。公司其他領導出差、休假,應事先向執(zhí)行董事、總經理請假,并告知辦公室。公司工作人員凡離開辦公區(qū)的和因故不能按時到崗的均應請假,不滿1天的向部室主要負責人口頭請假;請假滿1天,不超過3天的,應填寫請假表,由部室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后,報分管領導批準;超過3天的,由部室主要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字后,報總經理批準。部室負責人請假不超過2天的,經分管領導同意后,需向執(zhí)行董事和總經理口頭請假;超過2天的,應填寫請假表經分管領導簽字后,報執(zhí)行董事和總經理批準,請假表報辦公室備存。公司工作人員請假天數(shù)較長的,由辦公室告知人力資源部、財務部,休假職工的工資、獎金、福利等待遇按國家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請假返回或期滿的應及時向部室負責人、分管領導、主要領導銷假,由辦公室核銷。